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市“双碳”工作安排。为助力我省“双碳”目标实现,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我县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根据省、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截止202x年8月,我县公共机构一级单位屋顶面积X㎡,可开发建设X㎡,已开发建设X㎡,暂无新建建筑面积。
下一步,将继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摸清全县所有公共机构可建、新建建筑屋顶面积,协助我县发改委,住建局,推进全县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力争2025年我县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达到50%。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截至202x年8月,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四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公共机构机关伙食单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十四五”将继续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县发改委、环卫局,分批建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推动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提高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做好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及有害垃圾规范处置,继续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县财政局、供销合作社联合,加强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处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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