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今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部署安排,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审理部门在审查调查中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着力构建案件审理新格局,以案件审理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XX胜利召开。
一、筑牢“三个观念”,推动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筑牢程序观念,切实保障程序规范。一是认真贯彻制度规定。深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及XX省《案件审理操作规范》,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理工作,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不断完善全县案件审理流程和各类审理文书格式。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标对表各项制度规定和上级机关做法,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既报告过程又报告结果,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三是积极开展审理谈话。坚持应谈尽谈,在谈话中核对违纪违法事实,听取辩解意见,做好释纪说理工作,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监督作用。四是扎实做好处分执行工作。加强对处分执行情况的审核,对多发工资、多缴纳医保、养老保险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追缴,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二)筑牢监督意识,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坚决落实“查审分离”要求,独立开展审理工作,对审查调查工作施以有效监督。工作中,既审核案件实体问题,看被审查调查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是否逐一核查;又看审查调查部门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还看被审查调查人在审查调查期间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刻意拔高,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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