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X日-XX日,我区一行XX人赴内地进行调研学习,共参观点位XX个,现场学习了浙江、上海、宁夏等地在市域社会治理、治安防控体系、矛盾纠纷调解、城市基层党建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对推进我区各项工作具有借鉴价值和启示意义,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察学习感悟收获
(一)始终坚持党建统领,构建了制度化、系统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各地均高度重视顶层设计,注重历史积累和理论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市级(县/区)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市级(县/区)层面,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作力度,着力构建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治理体系。比如,XX市搭建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即,综治工作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各行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资源力量,消除“信息孤岛”。乡镇(街道)层面,不断完善党建引领、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模式。比如,XX镇创建“红枫党建”新品牌,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育出“XX义警”、蓝天救援等一批社会基层治理力量,全面提升“党建统领”的能力和水平。社区(或商圈市场)层面,全面推行“全科网格”,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事项纳入网格,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比如,XX未来城区域(商业集中区域)设置联勤警务站,实现了区域内综合执法部门、各警种与社会治理力量的有效联动。
(二)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形成了预防式、闭环式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各地均能充分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安、司法、律师等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将矛盾化于萌芽,止于诉前。比如,上海XX区在各派出所设立“三所联动调解室”,对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走访时发现的矛盾纠纷,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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