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建设系统燃气安全风险,确保我市城乡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我局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全面加强了建设系统燃气安全的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我局现在监管的燃气企业有XX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XX家,车用燃气加气站XX家,液化石油气站XX家。分别是XX市XX燃气有限公司、XXXX燃气有限公司、XX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XX燃气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站有XX市XX液化气站、XX市XX液化气站、XX市XX液化气站、XX市XX液化气站。共有燃气用户近XX万户,高压燃气管道XX公里,次高压燃气管道XX公里,中低压燃气管道XX公里。
二、风险防控措施
燃气易燃易爆,一旦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近期全国燃气事故高发,燃气安全管理形势更加紧迫,为有效防控安全风险,我局始终致力于制度保障、人员培训、安全宣传等工作,从物的因素、人的因素、管理的因素等多方面推进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切实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县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网格化、长效机制、“两员”、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双控、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扎实做好燃气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日常培训、定期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对行业监管人员、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涉及到的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及燃气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双控体系建设、疫情防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防暑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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