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你们在市政协第XX届委员会第XX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建议》(第XX号)已交市林草局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机遇,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方面
自XX年我市启动国有林场改革以来,全面推进贫困国有林场扶持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国有林场管护用房、林区节点公路、林区林下经济公路等建设项目,共计争取项目资金XX万元,其中投入XX万元完成XX个林区危旧房改造,改造面积XX平方米;投入XX万元用于20XX-20XX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其中XX%用于林区公路、水、电、管护房等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XX%用于林下种植、养殖及苗圃建设等产业发展;投入XX万元用于改造提升国有林区公路XX公里。林场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交通服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发改、交通、乡村振兴等部门,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行动实施范围,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实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发挥好国有林场在乡村振兴中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周边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养殖、乡野公园建设等,助力乡村百姓共同富裕。
二、关于“用好‘国’字号牌子,构建一流防灭火体系”方面
森林防火工作是保护绿色生态环境、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中之重。全市国有林场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导向,全面落实防灭火经费,确保队伍、责任、措施、物资等到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