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以来,县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费中心工作,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龙头,以“两权”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源头预防、监督惩治力度,实现了三个目标:系统内党风正、政风清、行风廉,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杜绝了“吃、拿、卡、要、报、借”等侵占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违规现象及职务犯罪行为;依法规范了税费执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建立了融洽的税费征纳关系;实现了税费收入的持续增长,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压实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一)两级党组织明确责任主体。县局党委和基层各党支部明确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党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根据“1+7”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具体方案,并切实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域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条线股室落实主抓责任。各业务条线股室发挥了主抓作用,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税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先后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工作,结合业务工作补充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内容,各单位在抓好税费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分工。
(三)纪检条线抓好协助责任。党委纪检组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察范围。各支部纪检委员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的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党委纪检组与支部纪检委员同题共答、协作谋划,推动了各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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