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区委、区政府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区“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规划总体要求,对20xx年以来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这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下面,我就有关问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我国宪法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党代表和体现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法律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习惯,才能大大提高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水平。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前提是学法。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摆在领导干部队伍面前的任务更加艰巨复杂。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地加强法律学习,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才能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服务。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法律素质是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提高执政能力,加强与改进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应当肯定,我区广大领导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行,全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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