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非常重要、非常及时。
在学校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昨天,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等一会儿,云山同志将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重要讲话,教育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
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秋季开学前的这段时间,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在开学后立即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通过教育活动,着重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流讲充分,把乌鲁木齐“7·5”事件的性质和危害讲清楚,把“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讲透彻,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进一步增强稳定压倒一切意识、民族团结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
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之中,覆盖到每一个学生。要组织学习《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相关文件和材料。结合“我爱我的祖国”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增加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积极学唱、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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