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四颗心” 争当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总书记给“好干部”画出了“标准像”,作为党的干部,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应该严格对照这二十字标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一、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之心。理想信念是立身之本、精神支柱、前进动力。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牢固树立对党忠诚、忠于人民的核心价值观。一是强化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党的历史,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武装自己、升华自己,切实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的信仰内化为一种扎根心灵的真实情感,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增强大局意识。时刻牢记“我是党的一颗螺丝钉”,在思想上,坚决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在行动上,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努力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率先垂范、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常修为政之德。党风影响政风,政风影响民风。作为党员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品德,多一点公德心,少一点功利心,以此来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品德风尚。同时,要始终有一种公仆的情怀,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
二、坚决服务于民,永葆爱民之心。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好干部本来自于群众,也应当自觉服务于群众。好干部唯有始终坚持群众至上这个基本前提,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得到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一是真心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并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句假话,而是要以实际行动来实践。我们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