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现状,深刻反思医疗纠纷内因
痛下决心,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年以来,我院共发生医疗赔付纠纷5例,赔偿总额16.6万元,其中近两月接连发生4例,赔付12.9万元,呈明显频发态势。在这里,我本着“重主观,少客观”的原则进行剖析,并就整改工作进行表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几起纠纷认真剖析,我们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门急诊管理缺失,质量与安全意识薄弱,漠视安全隐患。纵观5例纠纷,全部发生在门急诊与首诊环节,其中2例在门诊,1例在急诊转院环节,1例在急诊入院后首诊环节,1例为手术效果不佳。如:1岁婴幼儿前臂骨折,门诊外固定处理,无门诊记录、无详细沟通交代,对不良后果与患儿家长的高期望值预判,尤其是动态的访视沟通不足是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3岁幼儿麦粒肿剔除术,由于太过轻视,对幼儿的自主配合性差可能对操作带来的影响估计不足;老年脑外伤患者入院后病情判断与动态评估太过轻率,没有及时行头颅CT复查而授人以柄。这些都强烈反映出我们的门急诊管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医务人员对门急诊质量与安全意识不足,尤其是在诊疗环节之中漠视这些安全隐患与征兆。在航空界有一句同样适合我们的安全法则:“每一起事故背后有29个隐患,每一起隐患背后有300个征兆”。
二是日常监管脱节,医疗制度执行不力。这5例纠纷案例凸显了我们在门诊病历书写制度、会诊(转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交接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高危病员管理系列规定等执行上都有明显的监管脱节、执行不力、流于形式的问题,尤其是医患沟通缺乏主动、时机不当、内容不全,没有深入站在患者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