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就非法宗教场所三改一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20xx年12月4日,召开了全省“三改一拆”涉及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违规处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主要领导要求 “一要治理水污染,二要治理精神污染”,提出了要抓住“三改一拆”契机,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三改一拆”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下,强力推进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及小庙小庵的拆除工作。做到“七个必拆”:一是未经审批登记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及其他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必拆;二是对依法登记活动场所未经审批搭建的违章建筑及规划审批超面积部份必拆;三是违法违规占用农耕地的小庙小庵必拆;四是影响公共安全和重大建设的小庙小庵必拆;五是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庙小庵必拆;六是交通干线两侧的小庙小庵必拆;七是借教敛财的小庙小庵等非法活动场所必拆。明确了“三个暂缓”和“一个严格控制”:一是省民宗委暂缓寺观教堂的审批;二是各市民宗局暂缓其他固定处所的审批;三是暂缓寺观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扩建、改建的审批。严格控制大型非通常宗教活动的审批。2月28日,全市统战部长(民宗局长)会议上,市委书记和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分管副市长就“三改一拆”涉及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违规处置工作又作了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根据省委“七个必拆”、“三个暂缓”和“一个严格控制”的要求,配合“三改一拆”办公室,积极稳妥地做好宗教场所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当前,就全省而言,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滥建乱建、管理松散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宗教发展过快、场所过多、活动过热现象严重。省委省政府要求力争通过大约一年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我县宗教健康、有序、规范、合理发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