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民政局原分管领导因审查监管不到位,造成社区干部冒领低保金的案件作如下深刻剖析反思。
一、案情简要回顾
经查,2XXX年间,我县某镇一社区党支部书记X某以假名申请低保,将本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两户相关材料报送到相关部门,并获得批准纳入低保,在此后每年一审的复核过程中,我局时任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和低保中心主任因审核不仔细,并将自己的印章交给低保中心工作人员委托代盖,予以复核通过。截止20xx年4月,房某及其子违规获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6万余元。针对上述违纪行为,县纪委分别对8名部门、乡镇、社区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留党察看处分,对冒领的低保金,予以了追缴。由于复核审查不到位,监管失职,造成的这一案件,在群众中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反思。
二、剖析原因
这起案件是部门、乡镇、社区干部在低保管理审核中履职不到位的典型案例。从成因上看,一是班子监管不到位。平时主要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班子成员间缺乏沟通,对成员间思想状态、工作动态了解不够,存在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怕伤同志之间的感情,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二是思想上不重视,责任心不强。错误认为有居委会、乡镇政府审核把关,不会出现多大问题,由于这种懈怠心理,把自己的工作职责交予下属工作人员履行,出现抓而不实、抓而不细的现象。三是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忽视了对所有业务环节都必须严格规范于相应的制度之下,未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履职,从而导致审批把关不严。四是工作作风不实。缺乏多抓工作,多干实事,尽职尽责,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缺乏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特别是以低保工作量大为由,没有深入乡镇和贫困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