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述责述廉。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委全会、纪委全会,以及县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抽查检验;更是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再动员、再部署和再督促。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落不到实处,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细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长抓常抓深,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指出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持续加强和巩固党的领导、党的执政地位,这是中央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市委书记在多次会议上对县(市)县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要求,明确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是各县(市)县党(工)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也对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意见建议。因此,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我们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真正做到“扛稳抓牢做实”。下面,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要再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回顾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到落实“两个责任”,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首轮巡视巡察到“一准则两条例”,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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