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同志们,朋友们:
广安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四届一次理事会议在这里隆重召开,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在此,我代表市委对大会胜利召开,向新当选的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参与广安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由衷的敬意!这次会议选举我担任新一届光促会会长,对大家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将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与班子成员一起,团结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努力推动我市光彩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准确把握光彩事业精神的核心要义
1994年4月3日,刘永好等十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发表了“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书,倡议开展以扶贫开发为主题,以互惠互利、自觉自愿为原则,以帮助“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为主要内容的光彩事业。对这一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国家发展战略部署的新生事物,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迅速确定了把光彩事业“办大、办好、办出成效”的工作方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动光彩事业的意见》,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光彩事业在各地蓬勃发展。
光彩事业既体现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又遵循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同时顺应了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光彩事业的实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广大参与光彩事业的非公经济人士也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了光彩的人生历程。20xx年11月,王兆国同志在中国光彩事业二届二次理事会上,将光彩事业及其参与者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概括为32字“光彩精神”: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要充分理解光彩事业精神,必须明确光彩……
广安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四届一次理事会议在这里隆重召开,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在此,我代表市委对大会胜利召开,向新当选的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参与广安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由衷的敬意!这次会议选举我担任新一届光促会会长,对大家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将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与班子成员一起,团结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努力推动我市光彩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准确把握光彩事业精神的核心要义
1994年4月3日,刘永好等十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发表了“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书,倡议开展以扶贫开发为主题,以互惠互利、自觉自愿为原则,以帮助“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为主要内容的光彩事业。对这一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国家发展战略部署的新生事物,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迅速确定了把光彩事业“办大、办好、办出成效”的工作方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动光彩事业的意见》,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光彩事业在各地蓬勃发展。
光彩事业既体现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又遵循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同时顺应了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光彩事业的实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广大参与光彩事业的非公经济人士也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了光彩的人生历程。20xx年11月,王兆国同志在中国光彩事业二届二次理事会上,将光彩事业及其参与者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概括为32字“光彩精神”: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要充分理解光彩事业精神,必须明确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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