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工委关于农民增收情况的通报,去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增量和增幅在全省XX个盆周山区县中均排名垫底。按照目前统计核定的增速测算,到202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达到XX元,低于全市XX元、全省XX元、全国XX元,将影响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后果十分严重。作为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我对此负有重大责任,特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
农民增收缓慢,排名全省末位,有其历史因素和客观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争取上一轮“国贫县”时,申请调低了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由XX年的XX元下调至XX元,降幅达XX%。另一方面是省上以调低后的数据作为基数核算,以致XX年至今,每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数据与实际相差XX余元,未能客观反映我县农民实际收入情况。但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主观层面上,剖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
作为分管副县长,有时认为我县目前存在的农民增收问题更多是因以前的发展思路、政策“调整”导致的,自己虽然分管农业工作,但理应服从大局“安排”。加之在进行多次调研并深入了解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数据未能客观反映我县农民实际收入的情况后,又逐渐出现了“只要农民生活越过越好,在实际生活中能够小康就行了,不必在于数据”的思想认识,时间一长就忽视了数据上的真实客观反映。这是对“全面小康”理解还不全面、不深刻的表现,暴露出自己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回归真实情况”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深刻。
二、对接呼吁不够积极
思想上的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行动上的不到位。在农民收入统计核定基数偏低、统计核定数据未反映实际情况等问题出现后,作为分管农业副县长,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相关工作的时候还不够多,到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相关工作时跑的还不够勤,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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