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大家都做了很好的发言,既介绍了各地监察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会后我们要进行认真整理,并加大调研力度,争取把大家提出的问题解答好。有一些暂时解决不了的,我们还要向中央纪委请示。对于今天研究探讨并已形成一致意见的,各地要认真领会消化,统一把握,正确运用到工作中去。前期,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统筹推动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改革攻坚,不断压紧压实了改革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专责,着力发挥牵头、督促作用,推进改革各项任务具体落实。下一步,我们要牢牢把握好中央和省委要求,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下发了实施监察法的xx配套文件以及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下一步,还要下发关于审查调查措施运用和审批规定,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学习研究,把文件精神学深悟透消化好,抓紧对标对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进形成权责清晰、相互协调、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不能等和靠,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该推进的推进,该请示的请示。这里要注意的是,在新的法规、新的纪律没有出台前,原有的规定依然适用。
二是全要素运用12种调查措施。根据工作实际和办案需要,在综合运用、合理使用12种调查措施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特别是要依法规范用好留置措施,严格使用条件和审批程序,防止滥用、乱用,杜绝未批先留,违法留置等行为。特别是查处对象涉及港澳、外籍人士的,要及时请示汇报,决不能擅作主张、自行其是。在办案过程中还要注重创新,不能完全依赖留置措施,要着眼留置外的手段,深化应用各类监察措施,力争不通过留置就使案件得到突破。
三是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意识,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对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逢会必讲、有案必提,办案部门要做细做实审查调查方案和安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