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务稽查审理工作是稽查四分离的关键和核心工作,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查处事实对稽查实施结果进行认定和修正的过程。从某种角度上说,决定着税务稽查案件的质量高低,对税务稽查整体效能的体现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审理工作也通常会引起各级领导、稽查各部门的特别关注。我局审理工作在局党组正确带领下始终以“强化责任意识、打造精品案卷”为目标在逐步规范中顺利前行。但由于人员减少、金三上线等客观因素,在实际工作中也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我也想借今天这个机会提出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的一些想法,希望与领导和同志们共同探讨。
一、当前稽查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审理力量薄弱、失衡,影响审理质量
1.由于人员调整借调等原因,我局审理科由原来的16人减少到11人,对应审理的检查科由15个加到17个,面对日益繁重的审理压力以及我局标准化、精细化的审理要求,在实际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力不从而影响审理质量的情况。
2.目前审理人员由于从事审理工作时间不同、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各审理组之间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存在差异的客观事实,同时部分审理人员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难免出现审理口径不统一从而影响审理质量的情况。
(二)主、客观因素影响审理效率
1.《稽查报告》、《稽查底稿》等检查资料记载零乱、叙述不清,
2.案件证据与底稿和稽查报告中的违法事实不对应,证据链不完整,增加审理定性难度及返档次数影响审理效率;
3.经初审需要修改补正的案件,修改补正时间过长,甚至要进行多次修改补正,影响审理效率;
4.金三上线后由于多次出现系统原因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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