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要求,我紧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我市脱贫攻坚问题,并对照中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深入查摆了自身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帮助。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责任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上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集中主要精力来抓,但在主动攻坚、监督落实、激发动力上把握的还不够好。一是主动攻坚的意识不够强。虽然按照上级要求和市委安排,全面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但站在全市的高度,对脱贫攻坚进行整体研究、推动不够,特别是对全市扶贫资金投放、扶贫项目规划的统一设计研究不够深入。比如,虽然每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都有扶贫脱贫的议题,但总体上没有达到每月一次的要求,而且会上大多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专项工作要求,整体上研究脱贫攻坚意识不够强烈。二是监督落实的力度不够大。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扎实,对基层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大,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比如:去年已经完工的部分基础设施,由于工程不达标,而没有完成验收;通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问题,而且去年以来的处分人数较多。三是激发动力的效果不够好。现有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因病因灾返贫问题突出,对于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在激发内生动力上缺少有效举措。比如,对于这些贫困户,多是开展入股分红、光伏扶贫等“懒产业”帮扶,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解决贫困的办法措施不多。
(二)扶贫脱贫的精度仍需进一步提高。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与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还有差距,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好不够高。一是识别的精准度不够。虽然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等规定进行严格识别、动态调整,并且认真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但由于政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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