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9月任xx镇党委书记,根据述责述廉工作要求,现将本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县纪委报告如下,请各位予以监督。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年来,本人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亲自抓调研、抓部署、抓督查、抓协调,切实做到了“六个突出”。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树牢“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外出及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一律召开党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带头抵制“四风”,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自觉践行道德规范,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二)突出责任落实,凝聚抓建合力。每年至少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听取专题汇报4次。每年年初准确研判形势,精准制定计划,及时分解任务,建立完善了党委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时序表、廉政风险台账,并与各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述责述廉、提醒约谈等制度,3年来,共谈心谈话54人次,约谈干部34人。
(三)突出带头示范,转变工作作风。每年至少进村入户调研指导工作168天,3年来,共开展现场办公42次,协调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60余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镇10个村开办廉政灶,村级公务接待开支大幅缩减。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领域的监管。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解决突出问题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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