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是对中国共产党权力观的高度概括,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必须回答的问题。“严以用权”,就是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权力。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弄清权力是什么、从何处而来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以强烈的责任感造福于人民。“严以用权”的根本在于锤炼党性。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必须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必须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约束下使用权力。“严以用权”的核心在于严守用权的边界。要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自觉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严以用权”,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以严的精神和实的要求,带头树立心中有民、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用权理念,坚持“严”字当头,正确行使权力,防范用权风险。体现在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要明白用权为谁,不能当糊涂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明白权从哪里来,弄清为谁掌权、为谁用权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弄不明白,就会在用权上犯糊涂,甚至把权力变成私有财产,任性胡为,最终走向人民的对立面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徐波、刘凯贪腐案件,究其实质,就是他们的党性严重缺失,心中无民、无党、无责、无戒,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将手中的权力变为己有,用来谋取私人利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进行反思和总结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在党和人民的利益面前,要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几十年里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忘我工作,但从不占公家便宜,也没有让子女、亲属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