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对法院的监督职责,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我带领区人大法工委和部分委员,到区人民法院调研商事审判工作。在区法院召开了由法院领导及商事审判人员和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听取了工作汇报,查阅了部分商事案件审判卷宗;组织律师座谈并走访区内相关单位,听取他们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调查情况介绍如下:
一、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认真落实“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商事审判工作原则,以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稳步推进商事审判改革,大力提升审判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商事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商事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优势,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二是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积极落实服务保障民生。始终坚持把当事人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为民”理念,落实“便民”举措,使当事人享有庭审平等的权利。
(二)不断深化审判改革,切实促进司法公正公开。一是注重完善审判机制,努力提升案件审判效率。二是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推进便民利民司法。三是注重司法公开,全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通过诉讼信息查询、裁判公开、文书上网公布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答疑解惑、判后释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三)能够加强沟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报告工作,自觉将商事审判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法院工作。二是定期向区人大发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