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坚定“四个自信”,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通弄懂、学以致用,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动力。近日,通过反复研读、深学细思,就做好当前司法工作,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信
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肯定我们党治国治理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其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这一部分充分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为了法律实施形成的一个顶层设计,包括司法机关的设置、它的任务,司法机关的组织体系、活动原则、工作制度等。由于受历史沿革、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不同的影响,各国司法权来源、分配及司法权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地位作用都有很大的区别。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等综合因素决定了国家社会发展的现状,这就是我们的国情,这样的国情就是我们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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