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我代表县委与大家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结合我们自身实际,就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如何看待、对待、执行中央要求,搞好自身廉政建设,奋发有为地推进当前各项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要从严自律,从查处的严重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
中央、省、市查处的所有这些案件,包括新闻广播、报纸刊发以及通过相关文件传递给我的信息,核心问题就是受到处理的这些干部对纪律要求当作了“耳旁风”,对法律、组织、群众、舆论没有了敬畏,权利和私欲日益膨胀,认为自己是一把手,分管的工作就是个人说了算,慢慢的养成了大毛病、出现了大问题,最终家破人亡、沦为了阶下囚。我们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时时处处提醒自己、约束自己。法律、纪律条款就像“金箍”一样套在我们头上,如果把这些约束都忘记了,当没有念“紧箍咒”时你感觉还很轻松,一念“紧箍咒”就会体会到严重的后果。现在,大家都清楚自己头上有了这样一个“金箍”,有很多法律、纪律条款来限制我们的行为,如果还继续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没有法律和纪律意识,等到真正念起“紧箍咒”来,就会有很多的人倒下。
第一,要心存敬畏。一要敬畏法律。所有的法律、条规我们必须心存敬畏,既然有关要求能够上升为法律条款,就有约束的必要,每名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遵守,按律而行、遵章办事,始终做到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二要敬畏组织。我们是党的人、组织的人,组织上对我们也提出了很多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时时刻刻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三要敬畏群众。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缺少了敬畏之心,对群众的要求、呼声和意见听不进去,不主动解决问题,而觉得自己很委屈,或是很理直气壮。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树立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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