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年末岁尾,县委专门抽出时间,召开这次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刚才,xx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县发生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xx同志公布了县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工作方案》,这既是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性安排,也是落实市纪委近期对我县作出的特别要求。从全县近期的情况来看,一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基层或个别党员身上,但究其原因,也充分暴露出一些党组织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违规大操大办的问题。去年以来,县委、县纪委监委出台多个文件,专门针对移风易俗、大操大办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上半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范围内有所收敛,但暑假期间,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又蠢蠢欲动,视县委、县纪委禁令为耳旁风,带头大操大办满月、圆锁、暖房问题出现大面积反弹,有的明目张胆呼朋唤友在关河农家乐操办,有的掩人耳目,甚至跑到xxx镇大张旗鼓操办,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
二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作风腐败问题多发易发。近年来,在强有力的震慑和高压之下,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得到根本遏制,但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基层干部置中央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于不顾,利用参与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的机会,欺上瞒下、虚报冒领、中饱私囊。xx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228万元上级扶贫项目资金多次出借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另一村委主任出具虚假手续,违规套取大额扶贫专项资金;xx公司原会计利用职务便利,将国有资金私自转账用于归还个人信用卡;县环保局某工作人员打着环保执法旗号,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微信借款、索要财物;xx乡原副乡长伙同村干部、部分村民在太焦高铁红线内虚报点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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