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推进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通过推进试点工作,依法依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牧户三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完善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全市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近年来,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把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牧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清产核资,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目前,全市农牧村集体资产核资已基本完成,运用xx省“三资”监管平台良好,全面推开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群众基础等客观条件基本形成,具备全面开展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和条件。运用xxxx省“三资”监管平台良好,全面推开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群众基础等客观条件基本形成,具备全面开展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和条件。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合力攻坚。
下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就做好下一步全市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推进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牧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在农牧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农牧村发展、完善基层治理、保障农牧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推进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牧村改革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抓好农村重点改革工作,第一项就是着力推进农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