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学透条例 选准用好干部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围绕“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水平”这一专题,进行交流发言。新修订的《干部选任条例》,紧紧围绕培养选拔事业需要的好干部,从制度层面回答了“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等重大问题,是做好新时期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下面,我结合实际,就《条例》的主要精神和近几年xx贯彻落实的具体实践,一并向大家作个简要汇报。
一、牢牢把握标准要求,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始终是干部工作的核心问题。《条例》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标准写入总则第一条,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让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更加明确。实践中,我们把信念坚定作为基础,把为民服务作为根本,把勤政务实作为本职,把敢于担当作为责任,把清正廉洁作为底线,既把握每一句话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也把5句话作为一个整体融会贯通、综合考量,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确保选出的干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条例》还规定了选拔“好干部”必须坚持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并对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突出基层导向作出了明确要求。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上述基本原则和条件,突出实绩用干部,优先配备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干部;突出人岗相适配干部,围绕事业需要和岗位需求选拔干部;突出一线培养选干部,形成“到一线培养、在一线成长、从一线选拔”的鲜明导向。同时,在年龄结构上,坚持老中青相结合,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在专业结构上,合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