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突出生态环境整改的有关情况,县市区的相关同志也做了表态发言。通报的这些情况,既反映了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思想上不够重视,也暴露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短板。根据市委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受xx市长委托,今天我对县市区相关同志进行工作约谈。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XX即将召开,做好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仅仅是认识问题,而且是严肃的政治问题。能不能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检验着我们能否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验着我们是否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做到了“两个维护”,检验着我们能否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根据省6月20日政府全会的通报,我市整体工作进展严重滞后、排名倒数第一,这说明了我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站位不高。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牢记在心里、紧紧抓在手里。
二、落实责任,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工作的紧迫感
《环保法》规定,地方党委、政府对区域环境质量负责。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在其位,谋其政。刚刚通报的问题,前期我们已经多次通过会议及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反复交办、督办,虽然各地各单位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目前进度迟缓、没有实际成效,处理资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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