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纪”是落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手段。xx区税务今年出现了一系列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这让我们在反思警醒的同时,也痛定思痛,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现对照xx区税务局工作实际,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分享一下心得体会。
一、聚焦突出问题,以自我革命的决心查摆问题
刚才,xx组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xx区税务的案例有x起,上述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xx区税务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监督不到位、执行“宽松软”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新形势下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决心存有模糊认识,对省局提出的“批评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严管就是厚爱”的认识不够深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没有完全跟上上级要求,没有很好地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教育监督不到位。日常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流于形式,导致部分职工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特别在窗口一线人员的教育上存在疏忽,在日常教育中忽视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培养,存在重办税效率、轻风险防控的思想,未能完全落实业务办理各环节的制度规定。
三是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视野局限和思维盲区。比如,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内控工作流于形式,未建立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机制,未依规设置独立的复核岗位,导致不同部门、不同环节的监管制约作用失效,高风险事项长期存在、不断积累,最终演变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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