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推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新的工作机制确实带来了新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常委对分管战线的工作直接参与、全面掌握,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决策和执行效率。二是工作质量明显增强。常委具体负责自己分管的工作,成为本战线的直接责任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决策与执行更加有序有力,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三是工作决策更加民主。常委成为常委会的直接决策者和具体执行者,增强了常委参与决策的意识,保证了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这三点变化是我县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取得的可喜成果,是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的具体实践产生的良性效益,是常委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不断适应新的要求努力工作的结果。与这三种变化相对应,新的工作机制对常委提出的新要求也可以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分工负责制使常委的工作量较以往有所增加,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必然带来较以往更大的工作压力。常委要有能力承受这种工作压力。这就要求常委必须“能干事”。二是独立分管一条战线的事务,必须挑起一条战线的责任,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前提就是科学大胆的决策和有力有序的执行,在职权范围之内的事不找靠山、敢拍板、敢负责。这就要求常委必须“敢干事”。三是常委的分工领导必须纳于集体领导框架之内,要把作为分管工作执行者所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向常委会和全委会反馈,又要作为集体决策者参与决策,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分工负责不是单打独斗,不是“另立中央”,要掌握好分寸和尺度。这就要求常委必须“会干事”。
做到能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必须从提高自身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入手,在学习中提高,在实践中创新,在总结中升华,努力使自身素质适应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形势的要求。
一要提高对新形势的判断力。新的机制要求常委要对分工负责工作做出相对独立的科学决策,对形势的掌握和判断是进……
- 下一篇:某市工会干部蹲点工作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