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四个方面工作要求:
第一、思想认识必须深入脊髓。生态环境保护,历来是不可撼动的“国之大者”,开不得半点玩笑、容不得一丝懈怠,必须如履薄冰、慎终如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实事求是、一阵见血,既是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把脉会诊”,更是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水平的“精准开方”,不管共性问题,还是其他问题,我们都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从政治的角度,看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决克服“隔岸观火”的旁观心理、“走走停停”的懈怠心理、“掩耳盗铃”的蒙混心理、“讳疾忌医”的逃避心理、“避重就轻”的侥幸心理,对“国之大者”更加心中有数、保持敬畏,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为下步工作做足充分的准备。
第二、共性问题必须全面认领。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中整改工作的8项共性问题:
一是对照省级清单第(一)项:“有的地方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两高”项目未批先建,能耗双控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有些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力,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等、靠、要”思想较重,一些职责范围内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群众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对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