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五化三问”公开公示制度,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要一如继往的抓好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中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公开意识。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巩固拓展与有效衔接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推动过渡期内现有帮扶政策的延续,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把“从严、从实、从细”的作风贯彻落实到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动专项监督落实见效,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扎实有效开展打牢基础。
(二)落实五化责任,筑牢公开基础。一是内容重点化。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到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分配结果、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到村项目和到户项目按要求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形式亲民化。到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按要求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实施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告示、短信、宣传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对衔接资金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后的公示公告,增加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程序严格化。实施镇、村及项目实施单位收到县级下达衔接资金文件后,应及时向村民征求项目实施意见,并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向县级主管部门报批。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民宗局等衔接资金管理部门按要求向州级主管部门报备。四是时限定期化。我县在收到上级下达资金后60日内,对资金安排等情况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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