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政府专项债项目、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和县本级政府投资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近期,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制定了我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结合X办发电〔202x〕27号文件暨“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中介咨询服务事项采购办法”“政府投资项目中介咨询服务采购上限指导标准(试行)”等3个办法,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如下。
一、思想对标,搞明白为什么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前期,在中央财政部XX监管局对我县开展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检查中,相关工程项目被指出存在工程款资金拨付缓慢、工程量不实等问题,虽全力对接,做好汇报解释,但对我县工作也造成了极大的被动。从日常掌握的情况来看,以上问题绝非个例,建设手续不全、工程造价偏高、招投标不规范、跟踪监管不严、工程变更较多等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当前,中央、省、市高度关注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领域问题,严格监管已经成为常态,加之年底省委巡视我县,必须未雨绸缪、打好提前量。对此,我们要主动适应越来越严格的监管形势,深刻汲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检查教训,举一反三“治未病”,全面回头自查、逐项整治整改,只有做到面子干净、底子扎实、自身过硬,才能无惧各级的监管核查,才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严格检验。
二、认识到位,责任上肩抓重点攻难点。对全县整治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进行深入排查,重点针对202x年以来开工或实施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问题,着力整治已完工但未及时竣工验收、项目资金及决算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在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环节存在的审批手续不全和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