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XX宣读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名单,我们表决通过了规委会《章程》。从今天开始,市规委会正式启动,各位委员正式就任履职。这是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推动城乡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简要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健全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是保障新型城镇化科学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
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立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时间。总体看,这十年也正是我市城镇化加速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时期。十年来,我们对规划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全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规划、多规融合等理念得到较好贯彻,规划的引领控制作用不断增强。但是也要看到,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规划的“龙头”作用发挥得不充分,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的统筹一致性不够;规划设计水平不高,不论是城市的历史底蕴,还是现代都市气息,在规划建设上体现得都很不到位;规划执行的刚性不足,还没有完全做到规划一支笔、一张图绘到底、干到底,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光凭嘴上讲讲不行,必须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健全规委会制度,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确保规划程序法定。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法律”,决不是哪个人或哪些人拍脑袋拍出来的,也不是哪个部门或哪些部门闭门造车造出来的,而必须是经过法定决策规则和程序来确定的。二是确保规划内容科学。规委会制度是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的规划决策机制,它融领导、专家、公众的智慧于一体,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规划决策水平。三是确保规划执行严肃。健全完善规委会制度,能够有效增强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