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探索解决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
XX县于202x年3月纳入全国新一轮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可以说承担的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使命重大,责任艰巨。刚才,XX等同志做了很好的发言,借此机会,我谈几点看法,与各位共勉。
一、弄懂改革的背后逻辑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俗地讲就是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能够买卖。XX作为全国新一轮试点区县之一,我们的县领导、部门、乡镇和街道的负责人同志,必须弄懂这场改革试点的背后逻辑。一是第一轮试点成果没有推广,更没有全国铺开,原因是什么?二是新一轮试点要求“做好二三二”,其根本出发点在哪里?有着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三是《土地管理法》修正后,打通了集体建设用地无法进入市场流转的法律障碍,但是执行什么样的操作流程,才能规避风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短期能够为农村集体创收,但卖完之后的发展路径又在哪里?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从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中去寻找答案。一是不能全盘照搬首轮试点区县的经验。二是不能突破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底线。三是不以入市规模“论英雄”,重心要放在对试点产生的机制、制度、流程的检验上。四是不能放任土地入市后又闲置,务必做好用途监管。
二、试点成功对我县有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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