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要求,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前一阶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年初以来,我委按照中央、省市委及纪检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
(一)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
委党委与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状,各直属党委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责任状,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的科室(班组)签订了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了党委主体责任,实行了“一岗双责”。
(二)比较全面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
各党委都能够围绕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各党委基本上执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了集体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的议事范围,规范了议事规则,执行了议事程序,遵守了议事制度,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大多数单位能够上党委会讨论决定。党政“一把手”基本做到了“五个不直接分管”,有效地避免了个人说得算的“一言堂”、“家长制”和个别人说了算的“团团伙伙”“小圈子”现象。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年初以来承接去年的专项整治任务,今年又继续完成了XX个专项整治,即:①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②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③“三公”经费专项整治。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问题专项整治。⑤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⑥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已接受了专项治理检查组的检查。按照检查反馈的情况,我们正在疏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边整边改,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