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
202x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生效实施,它以立法的形式系统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措施,为全社会深入有效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有利于凝聚价值共识,涵养家国情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以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深入分析我国爱国主义教育的必要性和新要求作交流分享,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时代方位
(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x年提到:“当前,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变局之“变”既蕴蓄着发展机遇,又带来了协调多元价值观的严峻挑战。在新的时代座轴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兴公民之精神”,成为迎接机遇与应对挑战并存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爱国主义教育法》将弘扬国民爱国主义精神与秉承理性包容开放立场结合起来,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结合起来,是引领世界变局之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从国际体系格局和世界发展范式观世界之变。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体系格局与世界发展范式均发生了整体性的巨变,“西方中心主义”逐渐式微,民族国家的交往边界被重塑,各国各区域等不同层面的主体联系日益紧密且相互高度依赖,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然形成。然而,正如赫尔德所说,全球化进程并非是简单线性的,而是分化的、多面的,呈现如一个复杂的交往交换网络。在当前和平与发展的潮流之下,政治分歧、经济壁垒、文化误读等仍客观存在。国际关系层面,大国博弈、地区争端频发,世界面临复杂严峻的安全挑战。国家政治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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