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金华,女,现年50岁,中共党员,xx妇女主任,作为一名普通的调解员,她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一项神圣而平凡的工作,工作上从来没有半点马虎和懈怠。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总是始终贯彻她那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从健全调解组织机构到对待每一件纠纷,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只要群众需要,她都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村民一片安宁。多年来,她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矛盾纠纷多达30余起。
调解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村干部身上。作为妇女主任的宁金华同志,以她的真心和宽容,以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居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宁金华同志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她知道了,她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像芝麻大的小纠纷,宁金华从来没有烦过,相反,她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宁金华说,在扣花营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她的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成绩突出,宁金华同志所在的扣花营村委会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村委会,宁金华同志也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20xx年宁金华的家庭被评为市级“平安家庭”示范户,20xx年被评为县“三八红旗手”,并连年被评为乡优秀共产党员。
去年8月,9组村民赵某和林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两人商谈无果,在林某家的院子里大打出手,互相撕扯中,林某不小心从一米多高的台阶上摔了下来,经医院确诊为骨折,需住院治疗。林某出院回家后,因赔偿费用问题发生又起纠纷,要求村委会予以调解。调解时,林某要求赵某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在院期间所有的医药费,共计人民币壹万元,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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