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宣传部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期,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1人饮酒后当日下午死亡,这一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这起案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我们当前正在开展的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工作提供了反面教材。我们召开此次部署推进会,就是要以这起案例为鉴,深刻反思,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以案为鉴、深刻反思,剖析违规饮酒问题的根源
近期曝光的河南信阳市、罗山县干部违规吃喝案例,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这些干部仍目无法纪、顶风违纪,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必须以此为镜鉴,深刻反思,从思想根源上查找问题,防止类似情况在我们县委宣传部机关发生。
(一)思想认识偏差,纪律意识淡薄。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相关纪律要求认识不足,没有充分意识到违规饮酒问题的严重性。在他们心中,认为偶尔的违规饮酒只是小事一桩,无伤大雅,未能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他们在面对诱惑时,轻易地突破了纪律底线。他们没有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举一动都备受社会关注,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可能引发不良后果。
(二)特权思想作祟,自我约束缺失。一些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总觉得自己手中有权,就可以凌驾于纪律之上,享受特殊待遇。在违规饮酒问题上,这种特权思想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认为在工作之余,饮酒是个人自由,组织不应过多干涉,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肆意妄为。他们没有意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该用于为人民谋福祉,而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欲。同时,他们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在面对酒局的诱惑时,无法克制自己,最终陷入违规的泥潭。
(三)侥幸心理存在,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干部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也能通过各种关系逃避处罚。这种侥幸心理使得他们在违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此外,相关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对违规饮酒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一些单位虽然制定了严格的禁止违规饮酒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对违规行为的惩处不够严厉,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导致一些干部敢于铤而走险。
二、正视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整改违规饮酒行为
在深入剖析违规饮酒问题根源的基础上,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饮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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