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统筹引领,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排查重点对象,班子成员为主要检查对象,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组建督导组。从县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5个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紧盯关键环节。把整治工作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互衔接起来,与巡察工作相互贯通起来,与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相协调起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目前,全县共清理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301名、“失联”党员267名;处置问题线索111件,立案14件,组织处理21人,谈话诫勉59人,批评教育帮助68人。
(二)深化专项排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惠民政策落实、涉农资金管理、城乡社保低保、扶贫领域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深入排查群众身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查处了XX镇人大主席XX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XX镇三家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XX违规套取农村低保补助资金等案件16起16人。二是聚焦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域。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深入挖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先后查处了XX单位原党委书记、董事长XX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件10人。三是聚焦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围绕征地拆迁、环境资源、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审计,深入查找吃拿卡要、强揽工程、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7起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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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主体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仍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在问题面前徘徊犹豫、逃避退让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单位认识不足、法纪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且避重就轻。从近几年查处的问题来看,乡镇党委和政府占比达到52%以上,反映了乡镇党委和政府在履行主体责任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源头探查不深入。部分职能部门缺乏主动出击、靠前监督的自觉意识,习惯于被动接受任务和检查;工作中依赖上级部门提供数据资料,自主调研不够深入;倾听群众意见少、收集汇总困难多,未能充分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近两年来查处的问题来看,虽然各单位都能结合实际列出负面清单或台账提示单,但由于源头探查不深入导致发现的问题线索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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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开展整治工作。坚持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整治工作的起点和终点,切实提升我们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关注并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对关键对象和主要环节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突出问题采取精准的策略;创新方法,确保信息渠道和线索的畅通;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对失误和错误持宽容态度;通过一系列有力且有效的措施,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加强协作与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共享的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合力;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完善并健全长效机制,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及返贫现象的发生;围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策划并实施一系列民生工程和发展项目,以弥补乡村公共服务的不足;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着力构建一个“三不一体”的推进机制,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体化目标;积极推动党建引领,促进基层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使乡村振兴水平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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