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刚才,大家学习了《X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宣读了有关工作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升站位,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作风建设”。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深挖严治。但也要看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易发多发,尤其是xxx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一定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威胁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如果听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开来,就会严重损害xxx关系,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xxx群众缺乏感情、漠不关心,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甚至隔岸观火、推波助澜;有的个人利益至上、损公肥私,与民争利、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厚此薄彼,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政策执行简单机械、“一刀切”,不顾实际盲目加码;有的执法司法不公、失职渎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基层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能力素质不高、工作作风漂浮。凡此种种,都说明一个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仍然突出;一些党组织和xxx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高发频发。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开展专项治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任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不懈地整治“四风”问题,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四风”问题根深蒂固,其成因复杂且多样,它们是由社会历史条件所塑造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根除。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那些隐蔽且变异的“四风”问题变得更加明显。一些人变换花样、改头换面,以隐身的方式进行监督,稍有不慎就可能落入陷阱;有人利用“民间借贷”等合法形式进行“围猎”,稍有疏忽就难以识破;还有人躲在幕后操纵“提线木偶”,即使发现也难以处理;更有人以招商引资、帮助贫困群众致富等名义进行“雁过拔毛”,稍有不慎就会被“薅羊毛”。实践已经证明,作风建设必须抓住重点和难点,持续用力、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效。这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几个方面重点任务,都是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将这项工作视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统一,聚焦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进行整治,持续发力、持之以恒,确保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还需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恶劣影响,找准问题的症结,实施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同时,要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谈话活动,确保警钟长鸣,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