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这次专题党课学习,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是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与大家进行深入交流。
一、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
(一)形式主义顽疾亟待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由来已久,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就指出:”为什么党的策略路线总是不能深入群众,就是这种形式主义在那里作怪。”邓小平同志也强调”要腾出时间来多办实事,多做少说”。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当前,在我们一些干部中,形式主义之风严重。个别干部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热衷于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有的干部把精力放在应付检查、材料造假上,有的习惯于”材料出政策”,凭经验办事。这些现象不仅加重了基层负担,更削弱了工作实效,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格格不入。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对这一顽疾开出的对症良方。它释放出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为我们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指明了方向。
(二)基层减负呼声日益高涨。基层是我们党的根基所在,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县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方面。有的基层干部反映,”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却人手不足;有的反映”台上千言万语,台下办事处处受制”,权责不匹配;还有的反映”文件一发就石沉大海”,执行不到位。这些问题不仅加重了基层工作负担,更挫伤了干部工作积极性。《若干规定》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呼声的高度回应,为解决基层突出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它坚持问题导向,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基层不认可不罢休,必将极大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制度建设迫切需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强制度建设尤为重要。《若干规定》将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就为基层减负作出专门规定,是对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优良作风的继承和发展。这一规定注重标本兼治,既着力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各种表现,又注重解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了整治形式主义向治本不断深化,确保为基层减负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必将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长效机制亟需健全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这一要求充分说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具体落实。它不仅系统梳理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提出了一系列硬措施,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若干规定》也体现了守正创新的精神。一方面,它弘扬守正传统,赓续传承我党崇尚实干、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另一方面,它推进创新发展,着眼于破解基层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制订了一系列实在管用的创新举措,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二、深刻把握规定制定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考量
(一)坚持思想引领。《若干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这一指导思想确保了《若干规定》的正确政治方向,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我们要充分认清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聚焦问题导向。《若干规定》紧扣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现象,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这种问题导向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工作实际的深刻把握,彰显了为基层减负、激发基层活力的坚定决心。我们要突出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解决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面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在培养好习惯、抓出新成效中,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深化细化。
(三)秉持守正创新。《若干规定》梳理总结了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为制度规范。同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硬举措。这种守正创新的做法,既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我们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一方面要弘扬守正传统,赓续传承我党崇尚实干、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另一方面要推进创新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技术赋能,着眼于破解基层治理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四)注重务实管用。《若干规定》在建章立制上注重简明扼要、切中要害。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措施要求,做到简洁明了、具体实在、便于理解和执行。这种务实管用的做法,有利于基层干部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们要坚持刀口向内、立查立改,坚持严纠深治、革除积弊,真正在思想上受到触动、行动上落到实处、工作上见到成效。
(五)强化协同配合。《若干规定》紧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主题,各项规定首尾一贯、互相呼应,并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了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种统筹兼顾的做法,有利于形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强大合力。我们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任务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形成抓上带下、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准确把握规定框架内容的系统设计与主要安排
《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精简文件会议,提升工作实效。在解决基层文山会海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方面,《若干规定》要求切实精简文件,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同时,严格精简会议,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地方和部门发文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会议方面,要求严控会议数量,本系统本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
(二)规范督查考核,减轻基层负担。为减少对基层的过度干预,让基层干部从繁琐的应付检查中解脱出来,《若干规定》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规定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拟开展的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年度计划执行,原则上每部门不超过1项。同时,要求压减考核指标,压缩提供材料的文字量,突出考核重点,不层层加码,不”搭车”设置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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