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x年3月27日至4月2日,十二届县委第61次、第62次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巡察乡镇机关党组织的报告》和《县委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广泛收集了被巡察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指出了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从反馈情况看,截至目前,全县1个镇5个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一)整改取得的成效
本次巡察共有3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针对上述3方面问题,各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整改,切实把整改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整改方案制定不规范、巡察反馈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相关镇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严格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及整改工作办公室,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压实责任。二是严格巡前沟通对接,充分共享信息资料。县委巡察办通过多种方式向被巡察单位传达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各被巡察党组织均能按要求如实提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个人简历、工作履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各类资料。三是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全面抓好整改整治。各被巡察党组织能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结合实际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截至目前,5个社区党组织共查摆出问题189个,已整改到位184个;1个镇党委查摆出问题67个,已整改到位63个。四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管理提质增效。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持续完善制度机制39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37个;解决民生实事10件;移交问题线索5条,立案查处2件;督促追缴资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