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检查考核组:
按照安排,我向会议作述责述廉报告,请予评议。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把提高思想觉悟放在首位,把维护捍卫核心放在首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以理论上的清醒不断促进政治上的坚定,以政治上的坚定推动分管工作落实,指导推动分管部门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与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维护公共安全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一年来,积极参加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天工作之余抽出时间自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种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做记录、记笔记、写心得。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州、全县“两会”精神,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分管领域,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三化三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及纲要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县委3351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全力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省州县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坚决扛起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的重大责任。三是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向县委及州局请示报告和外出报备等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二、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领导,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个人责任清单,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签订责任书,细化量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会议于3月5日组织召开了202x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对202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及时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修订了202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分工负责体系,与县公安局26个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推动“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落实见效。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引导责任落实。自觉履行县公安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分管部门“一把手”拽紧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链”,始终坚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齐抓共管、齐驱并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动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和县公安局党委会议上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6次;加强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分管部门“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分工体系,听取分管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6次,与分管部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5场次和“两个责任”专题约谈9人次,对新录用民警开展谈话6人次,提醒、约谈党员干部12人次,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一贯到底。三是强化督查管理,倒逼责任落实。与分管部门一把手开展了廉政谈话,及时约谈提醒,把督查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局党委全面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强化执纪监督的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坚决纠正和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以及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