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实践中,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并正式写入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是要准确把握党的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为,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把严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主旨要义是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令行禁止。
一是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得层层讲“核心”、喊“看齐”,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坚决反对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山头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主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二是要增强党的意识,对党绝对忠诚老实。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是具体的,体现在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和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各方面。对党忠诚不能靠说大话、喊口号,不能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而是要自觉把讲政治、铸忠诚融入工作和生活,做到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决不搞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三是要坚决反对非组织活动。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严禁在党内搞拉关系、走后门,“拜码头”、“搭天线”,攀高枝、找靠山等非组织活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效应,从根本上铲除拉帮结派、投机钻营的空间和土壤。
二、突出强化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主旨要义是要强化组织意识,执行组织原则和制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严明党的组织纪律,首要任务就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持二者辩证统一,既要充分发扬民主,鼓励讲真话、说实话,营造民主氛围,又要善于正确集中,集中集体智慧作出科学决策,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领导,坚决服从和执行组织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二是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关系,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牢记党员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向组织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杜绝瞒报、漏报、少报,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其作为增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自觉在组织生活中凝聚党心、锤炼党性、严守党纪。三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履行发展程序。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选用标准、健全选用制度、完善选用政策、规范选用程序,突出把好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好干部选拔出来,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