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大部署,为民政领域改革实践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抓紧完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以深化改革实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XX民政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新时代新征程,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等各项民政领域改革,对于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大意义。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新时代以来,民政工作始终强化改革思维、增强改革动力,紧盯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人心所向的突出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题立新,乘改革之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我们深深体会到,新征程上必须始终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要求,坚定不移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不断开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加广阔的前景。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落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部署,按照《决定》“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在未来5到6年的时间里,民政事业发展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全面提升,顶层设计更优化、制度创新更深化、政策供给更实化,需要依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成。我们要自觉同党中央改革部署对标对表,找准民政领域改革的切入点、突破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是破解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瓶颈障碍的关键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就XX来说,养老、救助、慈善等工作仍习惯走老路,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和求新求变思维,鼓励支持创新的激励机制、人才引进机制等还不够健全;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政策机制不够完善,养老产业基础薄弱、发展缓慢;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解决。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改革,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和旺盛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