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探索构建“1+5+4+N”的德法共建依法治县工作模式,采取“三大举措”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一)高位谋划,坚持保障先行。实施依法治县“一把手”工程,抽调人员专职负责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将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按x元/人·年的标准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二)德法共治,实施“细胞工程”。积极构建具有xx特色的德法共治模式,编印了《xx县公民法治教育读本》、《xx县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和《xx县苗汉双语普法教材》,扎实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精心培育36个主题鲜明的依法治县法治教育基地、重点打8个依法治县示范乡(镇)、12个依法治县示范单位、1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依法治校示范校,实现依法治县工作均衡发展。
(三)重点突出,打造特色亮点。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意”的要求,抓好“五项规定动作”, 一是实行县领导、政法四长、信访群工专干和律师“四人团队”接访新模式。实行县领导包案化解,落实化解责任和时限。规范信访秩序,加大对违法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置力度。截至7月27日,我县今年共发生进京到省访63批114人次,与去年同期122批285人次相比,批次下降48.36%,人次下降60%。其中,进京访23批36人次,与去年同期38批66人次相比,批次下降39.47%,人次下降45.45%;到省访40批78人次,与去年同期84批219人次相比,批次下降52.38%,人次下降64.38%。二是构建“机制建设+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三位一体的依法治安模式。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