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新水平,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的讲话精神和省委领导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全省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暨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补齐短板、推动追赶超越、实现“四化同步”的重要抓手和最大机遇,创新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平安xx、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助力护航。
二、工作目标
全县政法综治部门从现在开始到202x年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着力提升政法综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社会治理体制,确保扶贫领域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违法犯罪有力打击、治安环境着力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助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职责分工
社会治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性、社会性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大综治”工作格局,以“大综治”助力脱贫攻坚。按照省市有关精神,根据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职能定位,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成立村(社区)综合治理“六个专班”:
(一)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县综治办牵头,各镇办、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主要任务:完善立体化防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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