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特签订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坚决执行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
3、认真落实《xx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有关目标任务。
4、每年至少向县委和县纪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并强化检查结果运用。
6、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8、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市委“三十一”条和县委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作风建设相关制度。重点治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问题。
2、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四风”问题进行纠正,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3、对县纪委通报的本单位典型案例认真进行整改,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
4、以县委“工作执行力深化年”为抓手,围绕全县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