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1、通过狠抓制度保障、现场指导、阳光听证、公开公示和联审连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截止17年四季度,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396户、5441人。实现了低保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初步解决了“人情保”、“关系保”等一些突出问题,实现了干部受教育,工作上台阶。
2、以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为重点,逐步规范救助对象的申报、确认程序,确保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3、实施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救助,对不同弱势群体实行精准救助。为87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0.4万元;为357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48.2万元;投入136.7万元资助7595名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医保为145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25.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人次,发放救助金22.9万元。
4、加强养老服务实施建设,构建了以公办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县四所县建县管的敬老院,目前集中供养农村特困对象262人,确保了农村特困对象生活无忧。老年公寓主体工程正抓紧施工,预计201x年5月竣工。
探索建立了高龄补贴发放制度, 全年为7716名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360余万元。
5、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扎实做好排查摸底、建档立卡、强化稳控、解决问题等工作。协助县委政府先后投入财政资金6097万元,为退役人员解决了上岗就业、养老保险、困难救助等问题。完成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调标工作,为3837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资金1214.1万元。
一、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1、通过狠抓制度保障、现场指导、阳光听证、公开公示和联审连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截止17年四季度,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396户、5441人。实现了低保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初步解决了“人情保”、“关系保”等一些突出问题,实现了干部受教育,工作上台阶。
2、以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为重点,逐步规范救助对象的申报、确认程序,确保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3、实施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救助,对不同弱势群体实行精准救助。为87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0.4万元;为357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48.2万元;投入136.7万元资助7595名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医保为145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25.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人次,发放救助金22.9万元。
4、加强养老服务实施建设,构建了以公办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县四所县建县管的敬老院,目前集中供养农村特困对象262人,确保了农村特困对象生活无忧。老年公寓主体工程正抓紧施工,预计201x年5月竣工。
探索建立了高龄补贴发放制度, 全年为7716名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360余万元。
5、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扎实做好排查摸底、建档立卡、强化稳控、解决问题等工作。协助县委政府先后投入财政资金6097万元,为退役人员解决了上岗就业、养老保险、困难救助等问题。完成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调标工作,为3837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资金121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