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办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业务水平,继续在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加强管理、提高水平上下功夫,在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上有所作为,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将202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一)认真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我区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区设立11个专门的救助受理窗口,直接受理或转办救助申请,并设专人负责接待和受理,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对首次申请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准备的申报材料,方便居民办事,减少居民重复跑路,方便困难群众,规范操作,化解矛盾,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对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的困难人员实施临时救助。
截至202x年6月,我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9606户14810人,低收入家庭1211户2199人,特困供养人员112人。1-6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2.03亿元。
(二)强化动态管理
对新申请或已享受救助的家庭依托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收入、人口、财产、婚姻状况等情况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根据核定结果并通过入户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救助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时进行调整或注销。
强化人户分离救助家庭管理,截止6月,我区共有人户分离家庭5341户,占全部救助对象的48.3%,为确保救助的精准性,对居住地发生变化且具备常住户口迁移条件的家庭,及时下达低保、常住户口迁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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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一)认真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我区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区设立11个专门的救助受理窗口,直接受理或转办救助申请,并设专人负责接待和受理,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对首次申请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准备的申报材料,方便居民办事,减少居民重复跑路,方便困难群众,规范操作,化解矛盾,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对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的困难人员实施临时救助。
截至202x年6月,我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9606户14810人,低收入家庭1211户2199人,特困供养人员112人。1-6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2.03亿元。
(二)强化动态管理
对新申请或已享受救助的家庭依托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收入、人口、财产、婚姻状况等情况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根据核定结果并通过入户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救助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时进行调整或注销。
强化人户分离救助家庭管理,截止6月,我区共有人户分离家庭5341户,占全部救助对象的48.3%,为确保救助的精准性,对居住地发生变化且具备常住户口迁移条件的家庭,及时下达低保、常住户口迁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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